~遭遇情緒勒索時的教戰手則~

「情緒勒索」是由心理學家 Susan Forward 所提出的詞彙,用來形容那些無法為自己負面情緒負責,企圖以情緒、行為或是言語上的威脅,去迫使他人順從自己的行為模式。

 

諸如像是:「你如果沒當醫生(考上台大)那我們就白養你了」、「你如果愛我就把你手機給我看」、「誰誰誰都帶他女朋友去哪裡哪裡你如果不帶我去那你就是不愛我」、「為了這個家好你就應該要怎樣怎樣」等等,這些都是常見的情緒勒索語句。

 

會情緒勒索的人通常會以愛為名,把自己的想法意圖硬套在別人身上逕自強求別人遵從,常見的情緒勒索有四種型態,分別是

 

. 逞罰者型(the Punisher) : 勒索者的情緒表達通常很直接,只要不順從他們,他們就會怒髮衝冠,直接表達憤怒或語帶威脅來逞罰你。

<例如>「如果你要跟我離婚,你就再也別想見到孩子!」

 

. 自虐型(the Self-Punisher) : 對方不順從時,勒索者就會以自虐方式來表現,傳達出如果我怎樣了都是你的責任的訊息,增加對方的罪惡感。

<例如>「如果你離開我,我就割腕、撞牆,自殺給你看,反正你從來都不愛我。」

 

. 悲情型(the Sufferer):在無法遂其所願時,勒索者常會表現出沮喪、沉默,好讓人察覺其苦處,表面上好像他們很脆弱,但卻是用悲情來操縱他人。

 <例如>「沒關係你去忙吧!不用理我,你去做你更重要的事情。」、「你都不打電話給我,也不來看我,一點都不關心我。」、「如果你不幫我,我就要被炒魷魚了。」

 

. 欲擒故縱型(the Tantalizer) :先釋出正面訊息,允諾關於愛情、親情、友情、錢財或升遷的要求,然後再告訴他人,如果不順從他們的要求,便什麼都拿不到。

<例如>「我會幫助你,只要你……(聽我的話遵從我的指令)」

 

當然,在所有「情緒勒索者」當中,各種類型並沒有絕對的界限,有些是兩種以上類型的綜合,有些甚至是集種各類型之大成。

 

一般而言會對我們情緒勒索的人,都是與我們有著深刻情感連結或是我們所在乎的親密朋友、家人、工作夥伴,因此遇上情緒勒索時,常常會讓我們陷入不知如何是好的兩難情境,而遇到情緒勒索時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?我們建議如下:

 

1.暫時不要做任何回應、離開現場。

<例如>我們可以這樣回答:

「好,讓我想一想」

「我現在沒辦法馬上回覆,我需要一些思考的時間」

「我不想現在做決定」

給自己時間,一切都等想清楚了之後再說。

 

2. 觀察自己的感受、情緒。

<例如>

「我有什麼感覺?」

「我應該被他這樣對待嗎?」

「我有必要答應他嗎?為什麼?」

了解自己真正感受後,在不為難自己狀況下,再給對方回應。

 

3.使用非過度防衛性方式溝通、擬定因應策略

<例如>

「我知道你現在很想見我,但是我現在在上班;等我下班,我一定馬上過去找你」

「我知道你現在很需要幫助,但是我現在存款也只剩下500元而已」

「這件事沒有人錯,只是你跟我想要的不同罷了」

「我沒打算承擔不是我的責任」

「我們的看法不一樣」

指的就是不帶有情緒,描述客觀狀況的態度。這時候我們可以表達同理+正面客觀地告訴對方我們可以做到的限制。

 

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不管彼此關係再如何親密、多麼擔心害怕對方失望,都要好好界定彼此界線。我們永遠要記住一句話:「你沒有義務要滿足任何人,但別人也沒有責任要完全聽從你」,簡而言之,不想去做的事情,不要勉強自己去做那就對了

 

陳烱鳴醫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