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簡稱ADHD)是兒童常見的心智疾病,由於現在醫學知識進步,加上家長與學校都相當關注這個問題,有越來越多小朋友可以及早發現有ADHD 的問題。但有些的情況是,有些人直到成年之後,才懷疑自己有ADHD的症狀而尋求幫助的。根據統計,兒童患有ADHD 的比例約為5-10%左右,症狀持續至青春期的比例約有80%,而至成人者則約為60%。過往各國文獻資料顯示成人ADHD的盛行率並不低,大約落在4%- 6%之間。在談到成人ADHD時,我們必須了解ADHD是一種神經發展障礙,其症狀是始於童年早期,一直持續到成人的,所以成人ADHD是成人時才被發現的ADHD。
ADHD主要的核心症狀可以分成兩大類,一類是缺乏注意力,另一類則是過動衝動。2013 年美國精神醫學會所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(DSM-5)的診斷準則可參考註一。回溯這些症狀的出現時期,應該至少從12歲以前就出現症狀。通常有一半的個案兩類症狀都有,另外有近一半的個案則是以純注意力不足的症狀為主要表現。成人ADHD與兒童期診斷準則不同的是,在17歲以上的成人,專注力不足爲主或過動衝動爲主的類型只需要符合五個以上的症狀,明顯影響社會及學術職業功能即可達到診斷標準。
隨著年紀的增長,過動的症狀通常會逐漸減少,成人ADHD典型症狀是組織障礙,簡單說是大腦統整資訊的能力與執行功能不佳。從神經心理學的研究中證據支持ADHD是由於腦部功能異常所導致的,其中最常提到的是執行功能的障礙,包括工作記憶、計畫與流暢性、規則轉換、和抑制功能等問題。
成人ADHD的核心症狀在注意力不足部分,可能表現出專注力持續度不佳、易分心恍神,做事經常虎頭蛇尾,雷聲大雨點小半途而廢,丟三落四,忘東忘西,心不在焉,處事亂無章法,容易拖延,難以按部就班規劃執行任務,較難注意到細節,經常逃避較繁雜的事情把工作推給他人。成人ADHD在過動衝動部分的表現比較看不出來,過動症狀可能會表現出話多、容易打開話匣子的印象、說話不知不覺越講越大聲、會不適切地插話;坐立難安、小動作多、閒不下來,像是開會手會不停轉筆、東摸摸西摸一直想找點事情做;過度規劃活動,熱衷冒險、刺激的活動,像飆車、極限運動等等;有時可能讓人覺得是急性子、沒有耐心,這樣的特質會轉化成脾氣暴躁,一旦需要等待時,脾氣就容易壓抑不住而爆發。因此不論職業生涯和社會人際生活各方面,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。在職場上,成人ADHD經常難以完成較複雜的工作,挫折忍受度較低;導致工作績效比較差、甚至經常換工作、及失業機會變高。在人際關係方面,比較不容易察覺他人的情緒,缺乏聆聽技巧,且容易過度干涉他人,使得與家人、朋友缺乏良好的溝通,導致容易和人吵架,也因此影響親密或婚姻關係、或是工作上與同事多有摩擦。值得強調的是,症狀嚴重的人會把工作和生活都搞得一團糟,離婚率、失業率、車禍發生率等都比較高。
另外,成人ADHD也經常同時患有其他精神科疾病,我們稱之為共病,例如:憂鬱症、焦慮症、雙極性疾患(即躁鬱症)、物質使用疾患(如酒精或藥物濫用)、睡眠疾患等,雖然ADHD並非引發這些疾病的原因,但是ADHD對生活和工作上所造成的負面影響,可能會連帶加劇其他精神疾病的症狀,而這些疾病的某些症狀也跟ADHD的部分症狀相似,因此成人的ADHD診斷較為複雜困難,需要更多的觀察與了解才能正確診斷病情;當然,如果有合併其他精神科的共病問題也必須同時治療。
一般而言,對成人ADHD的治療包括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。目前臨床上治療ADHD的第一線用藥是中樞神經興奮劑:Methylphenidate(甲基酚尼錠),主要是提升多巴胺和正腎上腺素的利用。另一種藥物是選擇性正腎上腺素再吸收抑制劑:Atomoxetine(阿托莫西汀)。許多人對於使用藥物治療可能有很多的顧慮,認為靠藥物來控制行為會損害到自我的自由意志。然而許多患者接受治療後的報告則剛好相反,服藥後是可以幫助自己不再困擾於無法控制的情緒和脾氣,免於受衝動所左右;另外,也不是一旦服藥就非終身服藥不可的。心理治療包括認知行為治療、問題解決技巧訓練、及社交技巧訓練等,可以幫助患者提升時間安排和組織能力,學習如何減少衝動行為,制定控制脾氣的策略,培養更好的解決問題能力,進而提升自信心、正向面對學業、工作、或社會的挫折與挑戰。
ADHD雖然是一種複雜的疾病,但只要能坦然面對自己的問題,有尋求改善之道的動機,不要被外在對 ADHD的刻板印象和標籤所綑綁,並能接受適當的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,更了解自己的優點與缺點,也能有激發潛力的機會,享受更有品質的生活!
註一: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—第五版
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準則:
A. 具干擾功能或發展的持續注意力不足及/或過動衝動樣態,有(1)及/ 或(2)之特徵:
1. 不專注:有至少持續6個月的下述6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會及學業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(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和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)
a. 經常無法仔細注意細節或者在做學校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時粗心犯錯(例如:看漏或漏掉細節、工作不精確)。
b. 工作或遊戲時常有維持持續注意力的困難(例如:在上課、會談或長時間閱讀時有困難維持專注)。
c. 直接對話時,常好像沒在聽(例如:心好像在別處,即使無任何的分心事物)。
d. 經常無法遵循指示而無法完成學校功課、家事或工作場所的責任(例如:開始工作後很快失焦且容易分心)。
e. 經常在組織工作與活動上有困難(例如:難以處理接續性的工作;難以維持有序的擺放物品及所有物;亂七八糟、缺乏有組織性的工作;時間管理不良;無法準時交件)。
f. 經常逃避、討厭或不願從事需要持久心力的工作(例如:學校功課或家庭作業;在青少年和成人的準備報告、完成表格填寫、看長篇文件)。
g. 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所需的東西(例如:學校課業材料、筆、書、工具、錢包、鑰匙、書寫作業、眼鏡、手機)。
h. 經常容易受外在刺激而分心(在青少年和成人可包括想無關的內容)。
i. 在日常生活中常忘東忘西(例如:做家事、跑腿;在青少年和成人則有回電話、付帳單、記得邀約)。
2. 過動及衝動:有至少持續6個月的下述6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會及學術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(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和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)
a. 經常手腳不停的動或輕敲/踏,或者在座位上蠕動。
b. 經常在應該要好好坐著時離席(例如:在教室、辦公室、其他工作場所或是其他應留在其位置的情境中,離開他的位置)。
c. 經常在不宜跑或爬的場所跑或爬(註:在青少年和成人,可能只有坐不住的感覺。)
d. 經常無法安靜地玩或從事休閒活動。
e. 經常處在活躍的狀態,好像被馬達驅使般的行動(例如:無法在餐廳、會議中長時間安坐或是久坐不動會覺得不安適;別人會感覺他坐立不安或是難以跟得上)。
f. 經常太多話:比一般的人話量多,在不適當的情境講個不停,聲量大。
g. 經常在問題尚未講完時接話或衝口說出答案(例如:說出別人要講的話;在會話過程中不能等待輪流說話)。
h. 經常難以等待排序(例如:排隊時)。
i. 經常打斷或侵擾他人進行的活動(例如:在會話交談、遊戲或活動時冒然介入;沒有詢問或得到許可就動用別人的東西;在青少年和成人,可能會侵擾或搶接別人正在做的事情。)。
B. 12歲前就有數種不專注或過動—衝動的症狀。
C. 數種不專注或過動—衝動的症狀在二種或更多的情境出現(例如:在家、學校或上班時;與朋友或親戚在一起時;在其他的活動中)。
D. 有明顯證據顯示症狀干擾或降低社會、學業或職業功能的品質。
E. 這些症狀不是只出現於思覺失調症或其他的精神病症,無法以他精神障礙症解釋(例如:情緒障礙症、焦慮症、解離症、人格障礙、物質中毒或戒斷)。
By陳永龍 醫師